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_20240119110733
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为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机构改革期间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和材料移交、接收等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和材料移交、接收工作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机构改革干部管理权限的调整变化提前做好档案移交准备工作,自人员调整到位1个月内办理档案移交、接收手续。对于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单位,要将全部档案和材料逐卷逐份清点,连同档案日常管理台账和有关文件资料,整体向划...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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