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县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成效考核
指出问题等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控辍保
学”工作长效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特制定《义务教育学生辍学
书面报告制度》等“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各校要结合实
际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现教育精准
脱贫。
一、义务教育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1.各学校控辍保学书面报告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
构为教务(政教)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2.对于无故缺勤学生,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并家访
后仍未返校的,应及时报告登记其离校原因、去向等。及
时书面报告学校,由学校于每月 28 日前汇总报县教体局基
教股。报告内容包括学籍系统中标注的所有“其他离校”
学生名单、学校、年级班级、去向、承包老师、劝返情况
处理措施等。
3.各校应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对已确认在外地
上学的,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已确认
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生,由学校报告县教体局,并按程序
报告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报告内容包括当月辍学名单、
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
情况。
4.县教体局定期将全县控辍保学及辍学劝返工作进展
情况统计汇总上报;每学期将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向全
县中小学进行通报。
5.县教体局将适时开展在籍学生就读情况核查工作,
发现学生离校未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或报告不实的,将追
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家访(劝学)登记制度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与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情况、思想和行为动态,密切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间
的相互联系,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信息快速传递、相
互配合,制订家访登记制度。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家访的义务和责任,
其中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为主、科任教师为辅。
2.家访对象为全体学生,尤其是疑似辍学的学生、学
困生、单亲生、贫困生、偏科生、违纪生以及有辍学动向
的学生等作为家访的重点。
3.家访主要内容为: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反映学生在
校各方面表现;了解学生在家情况;动员流失生返校;帮
扶贫困生;控制辍学生流失;学生在校意外情况;其他临
时需要家访的情形。
4.家访主要形式为:走访学生家庭;电话或网络联系;
请家长来校座谈。
5.凡进行家访的教师态度要端正,务求实效性,要具
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进行家访活动。绝不搞为了完成家访
任务而进行的家访活动。
6.科任教师对所教学生的家访,每学期应不少于 5—8
人次;学校领导每学期进行重点家访 3—5 人次;班主任家
访每学期不少于 10—12 人次;有辍学倾向学生和辍学生
家访不少于 3次,并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达“辍学
(疑似辍学)学生劝返通知书”。
7.家访人员要主动积极、热情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
要客观、公正、主动、真实地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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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等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特制定《义务教育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等“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各校要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现教育精准脱贫。一、义务教育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1.各学校控辍保学书面报告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政教)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2.对于无故缺勤学生,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并家访后仍未返校的,应及时报告登记其离校原因、去向等。及时书面报告学校,由学校于每月28日前汇总报县教体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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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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