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国企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
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
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
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paidbegin##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
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
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
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
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
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
进行统计。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
项统计。
第九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
公示。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
基准分 100 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
五类。
第十一条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
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
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 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
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
分值基础上浮 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
标准,上浮 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 3分及以上时,党
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扣分
大于 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
责任,连带扣除 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
分大于 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
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 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
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
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
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
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
员积分审批表(附件 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
“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
(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 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
定。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 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
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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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paidbegin##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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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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