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3.0 妙笔生花 2025-10-04 483 99+ 20KB 7 页 2稿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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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公告〔XXXXXXX
为支持我国航空枢纽港建设,提高航空运输企业竞争力,
便
班”业务。现就相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际通程航班”定义
国际通程航班”是指进出境中转旅客在始发站一次性办理
手提行李的查验监管,在目的站提取其托运行李的业务模式。
二、业务办理
(一)航空运输企业与机场运营方应当在开通“国际通程
共同提交相应材料。
(二)海关总署依据直属海关实地考察情况,重点考量航
务以及开通范围。
(三)航空运输企业增减或变更国际通程航班航线、航班
事先征得直属海关同意。
(四)未按照本公告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无法满足海关
到位的,海关总署将终止其“国际通程航班”业务。
三、通关流程
(一)为提升旅客通关体验,航空运输企业应在满足海关
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与航空运输企业协商确定。
(二)中转出境旅客统一在国内始发站办理托运行李交运
海关中转监管现场接受检查。
(三)中转进境旅客抵达中转站(入境最先到达的国境口
导旅客连同手提行李一并至海关中转监管现场接受检查。
(四)中转旅客携带宠物进境的,应当从建设有隔离检疫
条件的进境口岸进行隔离检疫。
四、机场管理
(一)机场运营方应当在国际到达海关监管置专门
和海关中转查验,海关中转查验内应
海关监管与查验需求。
(二)机场运营方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及必要设施以实现海
中转托运行李的程后
信息等实时输至海关,实现海关操控对等功能
摘要:

关于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公告〔XXXX〕XXX号为支持我国航空枢纽港建设,提高航空运输企业竞争力,方便中转旅客进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海关总署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现就相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一、“国际通程航班”定义“国际通程航班”是指进出境中转旅客在始发站一次性办理始发站及中转站(入境最先到达或出境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乘机登记手续,在中转站接受海关卫生检疫及对其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的查验监管,在目的站提取其托运行李的业务模式。二、业务办理(一)航空运输企业与机场运营方应当在开通“国际通程航班”业务前联合向海关总署提交拟开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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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妙笔生花 分类:写作技巧 价格:2稿币 属性:7 页 大小:20KB 格式:DOCX 时间:202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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