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滦平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滦平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
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新时代深化依
法治国实践做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依法治县工作,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成立县委全面依
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各项
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初步成效。但相对于建设法治社会的
本质要求和推进依法治县的根本任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
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在安排工作、检
查指导时,往往忽视法律。对“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规矩意识,
存在一定程度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
情况。二是法治政府的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各局法制股室,
有的力量薄弱;有的与执法大队一套人马,不能分离制衡;有
的领导重视不够,在涉法行为作出前没有征求法制股室意见。
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不规范、质量不高。对规范性文件与一般
性政府文件、部门办事流程的内部管理规范有所混淆。规范性
文件起草部门对其必要性、合法性认识不清、论证不足,在送
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时,使合法性审查工作难度加大、时
间延长。另外,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也有待加
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需要存在差距。如:政府门户网
站公开的部门信息与机构调整后的实际情况不符,有的部门、
乡镇对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未予很好的答复。五是城市化进程
中农村法治成薄弱环节。基层自治制度难以落实,村委会议事、
决策的民主程度不高,群众很少参与,缺乏公开透明。因此导
致的村财管理、土地征用、批地建房等矛盾纠纷增多。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滦平依法治县进程,提出
以下五点建议:
一、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一是强化“权不乱
用”意识。公职人员既要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等
法治基本理念,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
求和约束,形成日常工作生活的惯性。二是强化“责不可怠”
意识。既要解决乱作为的问题,更要解决不作为的问题。依法
行政不仅是一种工作导向和要求,更是一种法定义务。三是强
化依法决策意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依法
决策是一项基本原则,合法性审查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四是树
立并强化法律风险的防控意识。做到事先防范、事中控制,防
危于始、治乱于无。五是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
人出庭意识。《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原则
上应出庭应诉,这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总结经验、提高依法行
政的意识和能力。此外,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不单单需要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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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滦平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做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初步成效。但相对于建设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推进依法治县的根本任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时,往往忽视法律。对“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规矩意识,存在一定程度的“说起来重要、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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